公民黨認為,今年七一有廿二萬市民上街,都已經清楚要求政府撤回遞補方案,不容選舉權被剝奪。
政府今天提出的四個遞補方案,當中第二方案仍保留曾遭市民反對、大律師公會質疑違憲的內容。另外三個方案都曾在草案委員會上提出,但統統都被質疑違反《基本法》,剝奪市民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而全遭摒棄。有報導指行政長官早前曾向建制議員表示,如將自然死亡等理由出缺而進行補選(即現時的第三方案),遭司法覆核的機會非常高,變相成為兩套機制。政府迄今仍未能確保方案是符合憲法及釋除方案在法律上的疑慮,完全是不負責任。
公民黨堅持撒回方案,保留市民的補選權,我們將會發動地區宣傳,呼籲市民要求撤回方案、維持現狀,免受政府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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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黨於七一遊行後,即是在政府宣布就遞補機制進行諮詢之後,透過電話調查進一步收集市民的意見,調查於7月11至21日進行,成功訪問了1,816名市民。
調查反映大多數市民都認為「遞補機制」是剝奪市民的選舉權的惡法,與市民要求普選、廢除功能組別的共識背道而馳。民意同時清晰地表示,負責「硬銷」遞補惡法的官員,需為所引發的爭議承擔政治責任。
市民對「遞補機制」和政制發展的重大事宜,普遍覺得應交由選民表決,足見市民對自己的公民權利和責任的重視。
公民黨認為,若民意得到真實反映,整個遞補惡法的鬧劇根本不會發生。有關官員在事件中有的表現,令市民感到憤怒。
公民黨重申,選舉權不容剝奪,反對政府剝奪市民的選舉權,要求政府撒回惡法﹔盡快取消功能組別,實現真普選,盡早回應市民的強烈訴求,是唯一將功補過、回歸正途的方法。
是次調查結果如下:
1. 是次調查中,有52%市民認為遞補機制有剝削市民的參選權與被選權,而表示沒有被剝削的,則只有25%。
2. 有近半市民對政府處理遞補機制的手法有負面評價,當中有25%市民表示十分不滿意,20%表示不滿意。表示十分滿意及滿意的,分別只有9%及17%,合共26%。
3. 至於應否有官員為遞補機制所引發的爭議承擔政治責任,20%表示行政長官曾蔭權應負上責任,認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和律政司司長黃仁龍要負責的,分別為19%和4%。但有35%受訪者表示以上三位官員需共同承擔責任。而表示沒有官員需要承擔責任的,只有21%。
4. 在問到如果改變補選制度,是否應交由全港市民作出表決時,63%市民表示應交由全港市民作出表決,表示不應該的則有16%。
5. 在是次的調查中,60%市民支持取消功能組別,不同意的有17%。
6. 在受訪者當中,認為香港政制發展上的重大事項,如普選時間表、路線圖等,是否應交由全港市民作出表決時,近6成表示應該,表示不應該的有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