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出席亞太經濟合作組織會議期間與菲律賓總統會面,反映菲律賓人質事件中受害人及其家屬的訴求,要求菲律賓政府嚴肅跟進事件,但本人認為行政長官在處理菲律賓人質事件的整個過程中,表現令人極度失望,不單未有維護香港政府的尊嚴,更因為回應欠妥而使事件變得複雜,只會徒添社會的憤怒,把特區政府的公信力推向深淵。本人認為:
1. 行政長官面對菲律賓總統在外交禮節上可能矮化特區政府的安排欠缺敏感度,特首辦主任在傳媒公開發言時,更表示社會不應把焦點集中在一些儀式細節之上,反映特區政府完全缺乏對國際外交的常識,亦沒有盡力維護香港政府在對外關係上的應有尊嚴和地位;
2. 特區政府面對菲律賓傳媒《Manila Standard Today》引述菲律賓總統發言人言論的報道,指行政長官表示應放下菲律賓人質事件的說法,並沒有作出否認,使事件陷入羅生門,在事件處理的表現並不及格,更直接影響特區政府的威信;
3. 特區政府必須立即交代行政長官與菲律賓總統會面的所有細節以及特區政府將如何具體跟進菲律賓人質事件。
4. 雖然馬尼拉市長提出希望特區政府撤銷對菲律賓發出的黑色旅遊警示,但本人現時仍未看到菲律賓政府對保障港人旅遊安全有任何具體承諾,不贊成政府現階段撤銷黑色旅遊警示。
本人已去信立法會主席,要求於2013年10月16日的立法會會議上動議一項休會待續議案,就特區政府處理菲律賓人質事件的工作進行討論。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
陳家洛
2013年10月11日
香港中區立法會道一號
立法會綜合大樓
立法會主席
曾鈺成議員, GBS, JP
曾主席:
根據《議事規則》第16(4)條
動議休會待續議案
菲律賓人質事件發生至今已超過三年,但特區政府對此事的跟進並無顯著的突破。行政長官於10月8日終有機會與菲律賓總統會面反映事件受害人、受害人家屬及香港社會對事件的關注及對菲律賓政府的四項訴求。可是菲律賓總統並沒有正面回應行政長官的要求,更懷疑在外交禮節安排上故意矮化特區政府,本人認為立法會有需要就此事作出跟進。
及後,菲律賓傳媒更引述菲律賓總統在會面行政長官時的談話,指行政長官曾表示應把人質事件放下,並主張透過菲律賓駐港總領事館與受害人及其家屬會面即可。有關說法立即引起香港社會極大爭議,而行政長官辦公室發表的聲明及特首辦主任在傳媒的發言均未能有效澄清事件,導致特區政府的威信受到影響,此情況亦加深了議會跟進特區政府處理菲律賓人質事件的方式的必要性。
日前更有議員提出以制裁手段回應菲律賓政府,有關建議也引起社會不少爭議。本人認為立法會應盡快就此等建議作出跟進,並敦促政府當局具體說明下一步的具體跟進行動。
為此,本人特致函 閣下,請求 閣下批准本人按照《議事規則》第16(4)條,於2013年10月16日的立法會會議席上動議一項休會待續議案,並酌情豁免動議議案所需的預告期。有關議案措辭如下:
「本會現即休會待續,以就特區政府處理菲律賓人質事件的工作進行討論。」
盼望 閣下能認真考慮本人的請求並予以批准。如有任何垂詢,煩請隨時與本人聯絡,謝謝!
立法會議員
陳家洛 謹啟
2013年10月11日
副本抄送傳媒